2007年10月2日星期二

《消費社會》

一個社會進入消費階段,與其富裕程度有關,因為消費需要錢,沒錢如何消費 ? 而香港應該是上世紀七十年代才進入經濟的黃金時期,經濟逐漸轉型,以服務業為主。到九十年代中期,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浪潮,香港進入「後工業社會」模式,已徹頭徹尾是個消費社會,也就是說,不管有錢沒錢,市民的價值觀,被消費社會的意識形態磨平,走向一體化。
換言之,消費社會湧現大量生產貨品,而為求消費延續,形形色色的廣告,開始塑造消費社會所需要的意識形態,人們在不知不覺間,已將其個人身份淹沒,沒有個人特色,找不到生活上的個人位置。
對消費的理解,從物品的消費,物質的實踐,進入觀念層次,這要多得今年三月才逝世的法國思想家布希亞,他是從符號學角度看消費,對消費的分析,不是看我們所吃的食物、所穿的衣服,或是所開的汽車來界定,也就是不從聲、色、香、味、觸等物質形象入手,而是在「法」的意識界馳聘。
當然,在佛學角度而言,布希亞一點也不「佛」。《心經》教人一切皆空,從眼界到意識界都要空盡,而布希亞只是空掉「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」這前五個,留下意識界,已足以令人一開眼界。他看到消費與生活的聯繫,消費已內在於人們的生活,所消費的已不是「物品」,而是這物品成為「符號」。
布希亞以符號學解讀消費社會,採取結構分析。在馬克思主義的資本主義時代,所謂消費,還是一種經濟交換 ; 如今進入後現代社會,消費已成為符號交流的體系,所消費的是一種理念 (idea),不是物品。

參考 : 2007年7月23日 香港經濟日報 – 世事 ; 作者 : 岑逸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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