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3日星期三

《要愛你所做》

上周我談到快樂的秘訣時,曾引《小飛俠》作者詹姆斯.巴利的話 :
「快樂的秘訣,不是做自己喜歡的事,而是去喜歡自己做的事。」
在卡莉.菲奧莉娜 (Caryly Fiorina) 的新書 《Tough Choices》中,正用她自身的經歷去闡釋上述這句話。
菲奧莉娜,眾所周知,是一個傳奇人物。她從寂寂無聞而一躍成為美國《Fortune》雜誌所選出「企業界最有權力的女子」的榜首。大型科技公司惠普為改革舊文化,破例地對外徵聘總裁,菲奧莉娜雀屏中選。以後六年,好一言一行都經常被傳媒報導,她成了企業界超越明星。前年二月,在任職總裁五年八個月後,因惠普業績持續不振,董事會將她撇職了。但這以後,她在惠普所行的改革績效才逐漸顯現。一年多後,她轟轟烈烈地出版了回憶錄。美國《新聞周刊》為她的書作特別報導。
在她回憶錄中,她說她的第一份工作是擔任接電話和打字的秘書,但她從秘書工作學到了很多。她說 :「不要以為有些工作配不上你,或是認為工作很低下。」她說 :「成功的定義之一,就是要愛你所做。討厭自己工作的人,是做不好的。熱愛某一件事,你才會對它有熱忱,為它付出更多努力,這樣你的人生才會有更多喜悅。」
她說她的人生充滿「喜悅與挑戰」,因為她對自己的工作付出愛心,並不斷挑戰自己的極限,不斷嘗試新的東西。她說 : 「如果你所做的事,只是躲在同一個安全的角落,你就無法學到很多,不會很清楚地認識自己,最後也不會有甚麼成就。也許你會因此有安全感,不會感到害怕,但同時你的人生就沒有樂趣可言。」

參考 : 2007年1月8日 香港經濟日報 – 寫意 ; 作者 : 李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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